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本会名称:VSport体育员工会VSport体育分会(下称“本会”),是VSport体育员工会(下称“员工会”)下属二级分会。
第二条 本会是由从事员工联络、开展员工活动的VSport体育员工(下称“员工”)自愿组成。
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加强员工之间、员工和母校之间的联系,激励员工继承和发扬VSport体育的优良传统,自立自强,为母校的发展,为推动VSport体育各项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。
第四条 本会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遵从社会道德风尚。本会接受VSport体育员工会的业务指导及监督管理。
第五条 本会会址: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40号(邮编250014)。
第二章 业务范围
第六条 本会业务范围
(一)联络员工,加强员工间、员工和母校间的交流和合作;
(二)发挥员工的智力优势和广泛影响,促进员工为国家建设、母校的发展作贡献;
(三)建立交流平台、健全员工信息库;
(四)为员工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和智力支持,为员工事业发展提供支持;
(五)扩大毕业生就业渠道,促进员工就业工作;
(六)密切员工与母校之间的联系,加快经济学科的发展;
(七)邀请员工回母校,与在校员工展开交流,帮助在校员工成长成才;
(八)开展有助于母校发展建设、促进科教兴国以及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有益活动;
第三章 会 员
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均为个人会员。
第八条 凡VSport体育员工,遵守本会管理制度,有加入本会的意愿,在本会登记的,即为个人会员。
在VSport体育(包括原山东VSport体育经济与城市管理学院、山东财政学院VSport体育及其前身)各个时期学习及工作过的教工及员工皆可为VSport体育员工;
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会的活动;
(三)获得本会的服务;
(四)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会制度,执行本会决议;
(二)维护本会团结、信誉及合法权益;
(三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(四)积极支持本会的发展;
(五)向本会反映行业发展动态等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第十一条 对有违本会宗旨或有碍本会名誉的会员,经理事会通过,取消或暂停其会员资格。
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、罢免
第十二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,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:
(一)制定和修改工作办法;
(二)选举和罢免理事;
(三)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(四)决定终止事宜;
(五)决定其他重大事宜。
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/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,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,报VSport体育员工会批准同意。但延期换届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年。
第十五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,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,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。
第十六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:
(一)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;
(二)选举和罢免理事、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;决定聘请名誉会长、名誉副会长和顾问;
(三)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,推荐下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;
(四)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(五)决定重要会员的吸收或除名;
(六)决定设立办事机构;
(七)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;
(八)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(九)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第十七条 理事会须有2/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/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第十八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。情况特殊的,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。
第十九条 本会的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素质高;
(二)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;
(三)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;
(四)身体健康,能坚持本职工作;
(五)未受过刑事处罚;
(六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第二十条 本会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,原则上不得继续任职,特殊情况下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报员工会同意后方可任职。
第二十一条 本会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任期4年,最长不超过两届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,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/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,报员工会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。
第二十二条 本会会长由VSport体育经理担任。
第二十三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;
(二) 签署与本会有关的重要文件和协议等;
(三)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;
(四) 对外代表本会。
第二十四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 主持秘书处与有关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;
(二)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,交理事会决定;
(三) 决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;
(四)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
第五章 资产管理、使用原则
第二十五条 本会经费来源:
(一) 母校、员工会、VSport体育资助;
(二) 员工或其他友好人士捐赠;
(三)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;
(四) 会费及其产生的利息;
(五) 其他合法收入。
第二十六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办法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,不得在会员中分配。
第二十七条 本会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。
第六章 工作办法的修改程序
第二十八条 对本会工作办法的修改,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。
第二十九条 本会修改的工作办法,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,并于15日内报员工会备案。
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
第三十条 本会因各种原因需要注销时,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。
第三十一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,并报员工会审查同意。
第三十二条 本会终止前,须在员工会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,处理善后事宜。
第三十三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,在员工会的监督下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。
第八章 附则
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经2023年6月2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。
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。
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员工会核准之日起生效。